所有的疑问与不安的背后,其实都是对行政机构本身所掌握的裁定权与管理权的怀疑。行政事业机构的零收费应成为目标,最好是列出合适的时间表,让有些收费永远离开公众的生活。
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将有100项行政事业收费取消或停止,其中包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暂住证(卡)工本费、新资源食品申请审评费等。此消息一出,马上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为何?这些收费项目的取消或停止,更能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但伴随掌声的,也还有几分期待。
其一,一下子取消了这么多的收费,虽然相信国家有支付的能力,但一些行政机关是否会变相把“失去的损失”夺回来?毕竟,很多行政收费虽然是财政收入统收统支,可一旦没有了这种收费,即使国家承担了其中部分成本,财政划拨也必然减少一些,相应的行政机关看来要随着金融风暴过紧日子。而行政机关掌握着审批之类的权力,用权力换购收入总有办法可想。在此情况下,变相收费的“创造力”加上权力“助推器”,有可能使这项惠民之举打折扣。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曾撰文指出,目前中国政府体制最明显的两个特征就是审批和收费,且审批与收费和罚款紧密相连。2002年,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统计,国务院各部门共清理出审批项目4159项,其中省、地审批的项目一般在1400—1700项之内,且大多没有合法的审批依据。此后,国务院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是而反向观之,一些行政机关通过审批之类的权力,违法收费的手段有多少。
其二,即使先不考虑变相收费的问题,是不是会有其他收费冒出来?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关于行政事务公开化讨论已经很流行了,无论是行政收费甚或煤气涨价,都少不了要开听证会。但也可以注意到,涨价的听证会结果往往是涨价有理,而行政事务的听证会也鲜有驳回提议的。所以,如果这些收费取消了,却又有别的收费冒出来,那么这项惠民政策也同样会打折扣。就像收韭菜,割掉一茬儿又长一茬儿。
所以有专家提出,我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过高过杂,行政执法应“零收费”。但也有专家认为,“零收费”还不太现实,但受众面大、为普通民众提供服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则应取消。其实从根本上讲,行政事业机构所有的支出款项都来自税收。既然如此,向民众收取相关费用,从本身来说就是双重收费,合理性是需要推敲的。
因此,只有行政执法的“零收费”,才能使这项政策从根本上得到执行。要知道,所有的疑问与不安的背后,其实都是对行政机构本身所掌握的裁定权与管理权的怀疑,只要有些部门或个人权力在手,某种冲动就始终如暗流涌动般令人不安。事实上,早在去年7月,天津已经率先实现了行政执法类项目申报“零收费”。当然,在全国范围内一下子全部砍去确实也有问题,人员的分流就不是一纸行政命令所能解决的。但行政事业机构的零收费应成为目标,最好是列出合适的时间表,让有些收费永远离开公众的生活。
□五岳散人(北京 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