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相关部门领导先后表示,国家在明确最低退休年龄基础上研究建立弹性退休制度。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
在我国进入老年社会的大背景下,“弹性退休制度”一出,引发各方热议。对这一制度,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弹性退休制度在部分领域有其合理性。比如,一些专业技能人才、高技术人才、知识型人才,他们的成长投入大、时间长、经验积累无可替代,适当延长退休年龄,有其积极意义。
对此,现实生活已有了良好探索。比如一些事业单位实行“返聘”、一些退休医生进入“专家门诊”继续坐堂行医、一些教学科研人员继续带学生上项目,等等。这些“退而不休”者,可以算成现实中不规范的“弹性退休”者。相信随着社会行业的不断高端化,这样的职业也会逐渐增加。相关部门及早认可规范,是一个好事情。
另一方面,弹性退休制度也有两个特别需要避免的取向。一是公务员群体的“弹性退休”需极其慎重。除了极少数“专家型”公务员岗位外,绝大多数公务员仍应“刚性”退休,这是反腐倡廉、严格公务员队伍管理的必需。第二个,也更为重要的是,特别需要避免“弹性退休制度”向“延长退休年龄”转化,避免通过简单地延长工作年龄来解决养老金缺口这样的政策思路。如果走这样的“制度捷径”,会堵塞正确的制度选择。
概而言之,当前解决中国养老问题,有两个方面我们还做得很不够,一是公共财政上应投入更多的资金,及尽快升级社会保障制度,让更多劳动者分享发展果实。这方面,我们比许多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都有不足。
二是应尽快促进产业升级。如果我们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能打造更多国际名牌,能掌握更多核心技术,能培育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能创造更多执国际牛耳的行业,能更好地控制资源、驾驭国际市场,就可以创造、占有、分得更多的世界财富,为国人养老提供基础条件。
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后人,能更多地成为发挥作用的专业技能人士、高技术人才、知识型人才,他们创造的财富,就足以养老;反之,如果仍然靠简单出卖体力,仍然将我们的后人定位在“打工仔”的国际产业链末端,则“弹性”再好,延长退休年龄的标准再宽,也未必足够攒足养老金。
寄望以简单延长退休年龄的办法解决养老问题,是不是志气太小了呢?(张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