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于文静)据国家林业局17日消息,国家近日新增的36.5亿元林业投资计划,将于22日前将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联合下达相关各地,新增林业投资将拉动地方和社会投入近100亿元,年吸纳农村劳动力约120万个。
据了解,新增的36.5亿元林业投资,将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0亿元,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15亿元,沿海防护林工程5亿元,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3亿元,珠江防护林工程和太行山绿化工程各1亿元,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5亿元。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17日在林业新增投资和灾后林业重建工作会上表示,与1998年拉动内需相比,这次林业投资安排更侧重直接用于营造林建设,并首次启动了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对解决林区职工居住等民生问题开辟了新的渠道。
祝列克指出,为确保新增林业投资在改善生态和民生方面发挥更大效益,要重点做好营造林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试点。对于营造林建设,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开展整地、种苗调配调剂、造林机具设备购置和检修等造林前的准备工作,南方地区要组织好冬季造林,北方地区要抓紧组织种苗采购。对于棚户区改造试点,各试点省和森工集团要以改善林场职工住房条件为重点,严格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实施,并落实建设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林业局对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工作做出部署。目前,《雨雪冰冻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规划》已编制完成,林业局要求四川、陕西、甘肃三省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抓好组织编制省级和县级实施规划,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部门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和中央确定的投向、安排原则、建设标准、管理程序等要求,选准选好建设项目。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按照公开、透明、有效的原则,集体研究决策,林业局将采取驻地监督检查和派工作组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