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雄文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来源:检察日报
“我修好了千条万条路,就是没有修好自己的人生路。”———廖雄文
江西省路桥局原副局长廖雄文在案发后说,自己不该无原则地用身边人,不该包养情妇,不该漠视廉政教育
曾几何时,他在江西的路桥工程管理界呼风唤雨,风光无限。
曾几何时,他流连在温柔乡里,拥抱如花笑靥,沉醉不知归途。
到如今,他只能在冰冷狭小的囚室里遥想自由的可贵,用悔意细数每一天的日落星升。
到如今,他的“红颜知己”们早已作鸟兽散,芳踪难觅,徒留他一人,孤单对影成双,品味着用金钱堆积起来的“感情”是多么不堪一击。
自称“建了造价8个亿优质工程”的他,落网后对办案检察官慨叹:“我修好了千条万条路,就是没有修好自己的人生路。”
他叫廖雄文,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原副局长,前不久因受贿115万元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坎坷的起点
如果人生真的可以比成一条路的话,那么廖雄文的人生路并不是一开始就坑洼粗糙。
廖雄文出身贫寒,家里有7个兄弟姐妹,他排行老三。恢复高考那一年,他考取了江西省内一所高校。1981年,24岁的廖雄文毕业后被分配到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以下简称省路桥局)工作,成了一名左邻右舍都羡慕的国家干部。
自幼历经坎坷的廖雄文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他努力钻研业务,并考取了建造师资格证。他的努力付出和勤奋工作赢得了领导的器重,1992年,35岁的廖雄文担任了省路桥局第三工程处副处长兼第六工程队队长,负责省内一些高速公路的建设。不久后,他又应聘担任了母校的客座教授,成为省路桥局一位专家型人才。那时,廖雄文的人生路宽阔平坦,前途一片光明。
也就在那个时候,渐渐地有兜里揣着大把钞票的工程承建商主动找上门来。廖雄文开始还会婉言拒绝,后来被这些人簇拥着出入高级娱乐场所的机会多了,他的心思开始“活”了。根据廖雄文的供述,1992年他负责承建省内某高速公路项目时,共为省路桥局赚取了2000余万元的利润,使单位得以从南昌县向塘镇迁往南昌市中心,办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廖雄文认为自己功不可没,所以对包工头送来的红包,也半推半就地笑纳了。
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廖雄文变得警惕起来。1993年,有一个外省的承包商通过廖雄文的帮助承接到了一些工程,为表示感谢,该承包商在春节时送给廖雄文一个6000元的红包。谁知几年后,这个承包商的工程修建结束,工程款也顺利领到,他居然跑到廖雄文家里,一改往日曲意逢迎的嘴脸,强硬地要拿回当年他送出的6000元。“否则,我就去司法机关报案,你看着办吧。”承包商撂下狠话,廖雄文只好将6000元如数退回,吃了个大闷亏。“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日后廖雄文的受贿表现也证实,他对行贿人的挑选非常严格,和他发生权钱交易的对象,都是他自以为信得过的熟人。
低劣的拐点
情妇和心腹,是廖雄文受贿的两大诱因。
廖雄文的腰包鼓了,色胆也膨胀起来。1993年前后,他看中了手下的临时工邱某和承包零散工程的孙某,先后将两人包养,过起了“家外有家”的糜烂生活。就这样,廖雄文彻底偏离了正确的方向,使自己的人生路不再坚定稳固,而是出现了质量低劣的拐点。
情妇孙某是个非常现实的女人,她跟廖雄文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将他当成让自己生活更加滋润逍遥的摇钱树和提款机。十余年间,孙某频繁地向廖雄文索要财物。小到孩子学费,大到商品房,她都直截了当地向廖雄文提出要求。贪婪的孙某问廖雄文要钱,廖雄文就向工程承建商伸手。据统计,廖雄文共送给孙某近40万元的钱物,供其买房及日常开销,占他受贿总额的三分之一。
在廖雄文受贿案中,行贿人廖某和谭某都曾是他的心腹。他俩都是廖雄文手下的职工,在廖雄文眼中,廖某为人颇本分,是个实在人;而谭某是跟随他多年的司机,算得上是自己人。有一个事例可以说明“主仆”的亲密无间:1998年,廖雄文时任省路桥局第三工程处副处长兼九景高速公路E7标项目经理,他关照老熟人、江西某建筑公司总经理黎某在该项目中承接到1公里多的便道工程。为表示感谢,黎某在1998年春节前送给了廖雄文10万元。当时黎某进出廖雄文办公室时,谭某就在门口转悠,被廖雄文看在眼里。等黎某走后,廖雄文塞给谭某2万元,并讲明是黎某送来的,以堵住谭某的嘴巴,谭某也心照不宣地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