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需、减税让利政策目前尚未涉及个人所得税调整。日前,王军在发布会后表示,个税起征点的问题正在研究,财政部将会根据消费支出和物价的情况进行综合研究。
涉及金额高达1200亿元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已经全面启动,此举不仅有利于纾解企业压力,还为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奠定良机。
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最受公众期待的无疑是个税改革,目前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坊间非议颇多,有论者提议起码应提高至3000元,也有人提议提高至5000元,经济学家茅于轼则认为,应该提高到8000元。
为何要提高个税起征点?原因很显然,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所称,个税占中国税收收入比重比较小,只有7%左右,进一步调高这个扣除标准,对税收不会有很大影响,但可以直接对消费产生刺激作用。当前居民消费意愿萎靡,国内内需亟须拉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积极意义自不待言。
当前,坊间对个税起征点有两方面微词:一是起征点的调整屡屡陷入“始终慢一拍”的尴尬,两次起征点调整都太谨慎,太保守,都预留了太多空间,如此一来,必然落后于形势发展,与民众期望相差太远,让民众倍感生存焦虑,同时也浪费行政资源、法律资源。一是起征点一刀切。无论南北东西,起征点整齐划一,这就忽视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恰是以公平的名义违背公平。此外,当前的个税采取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度,并未考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对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来说,显然不合理。
同时,尤其需要明晰的是,盲目追求提高个税起征点,将会陷入一种悖论当中,即过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将背离设立个税的意义。借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的话即是,进一步上调个税起征点,只是令少数高收入者获益,低收入者受益不大。
何以进行个税改革,笔者认为应有三种方向值得考虑:一是个税起征点应与CPI挂钩,换言之,即建立个税调整与物价水平同步起舞的联动机制,使个税调整进入指数化、机制化。二是立即改变按单一以个人征收的方式,推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扣除的方式。三是改变当前个税边际税率加速度过快的情况,使个税制度更公平合理,使中低收入者受益。此外,不能仅仅盯着个税改革,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税制的配套改革,最终改变国人税负过重的局面。
学者陈志武说,征税的法理基础很重要,就是老百姓总体交的税必须跟他们从政府得到的好处相配。刺激居民消费能力的根本之道在于,政府向公众提高更多的公共服务、完善的社会保障,增强居民的收入水平,如此居民才有钱消费、也才敢于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