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雷敏)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21日表示,按照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2009年2月1日前全国要完成定点屠宰厂(场)换证,对现有定点厂进行一次清理,要严格准入条件。
“定点资格不能一劳永逸,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放松条件,降低标准。”姜增伟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商务行政执法暨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上说。
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是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关键,而设置规划则是定点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今年8月1日,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对设置规划的原则、程序、实施和定点的标准、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设置规划对控制企业数量、促进屠宰行业规模化、现代化有重要作用。但截至目前,全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省区市尚未完成规划修订。
生猪屠宰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我国是生猪生产和生猪产品消费大国,猪肉是多数地区群众的主要日常肉食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任务。
我国生猪屠宰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如屠宰场点数量多、规模小、条件差,管理和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管理和执法力量薄弱,队伍数量和素质都不适应繁重任务的需要等。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拟从2009年起,对中小型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升级改造,支持大型屠宰企业开设“放心肉”连锁品牌店,在规模以上的定点屠宰企业设立无害化处理现场监控系统。同时还要建立全国上下一体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大规模的人员培训,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
商务部表示,将支持大型屠宰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等方式鼓励其更新技术设备,加强质量管理,提升硬件和软件水平;引导规模以上屠宰企业向养殖和市场环节延伸,扩大自养生猪规模,加强品牌店建设,扩大肉品市场占有率;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扩大冷鲜肉生产,加强冷链物流建设。
中小型定点屠宰厂是我国屠宰行业的主体,占定点屠宰厂的80%以上。因此,要研究制定中小型屠宰企业的改造计划,区分不同情况,支持一批、关闭一批,通过市场竞争淘汰一批。
按照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商务部将采取措施支持中小型定点屠宰厂升级改造,重点是改造待宰间、急宰间、冷却间和厂房,改造屠宰生产线和工艺,添置肉品品质检验设备,配置肉品冷藏储运设施,建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等。
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商务部要求各地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完善肉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尽早发现、迅速反应、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少事故产生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