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李菲)为应对去年以来部分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民政部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等措施,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较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作为困难群众‘救命钱’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在保障困难群众温饱的同时,也已全部转化为困难群众的生活消费。各级财政投入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将直接拉动消费”。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的逐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日益健全,有利于消除城乡困难群众的生存之忧,将间接促进和刺激困难群众的消费需求,带动国内消费增长,减少人们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和损失的担心,进而增加当前消费信心,促进国内需求的增长。
据悉,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72.8万人,平均每人每月实际领取低保金132元,比去年底增加了29元。
同时,民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从1月份和7月份两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15元,目前全国平均低保标准208元,比去年底增加26元。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补助地方的城市低保资金达到266亿元,比2007年增加了1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