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房认定标准明起放宽
住房契税减半范围将扩大,北京11部门联合出台新政,鼓励住房消费
明日起,北京将实行新的“普通住房”价格认定标准。新标准较以往大为放宽。这意味着,能享受到契税、贷款等优惠政策的住房将大幅增多。
昨日(22日),北京市11个部门联合出台房地产新政,期望“鼓励市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认定标准影响购房意愿
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普通住房在北京可以享受到优惠政策。例如,购买普通住房缴纳的契税可以减半,即总房款的1.5%,而非普通住房则要缴纳3%。
上月,财政部下发新规,对普通住房又提出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等。
因此,如何认定“普通住房”,将极大影响市民购房所能享受的优惠政策,进而影响市民的购买意愿。北京市昨日出台的新政,正是从这一点发力,以期提振目前相对冷淡的房市。
明起按新标准申报纳税
此前,北京的“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由于前两个条件比较固定,因此,第三条就成了决定“普通住房”的重要变数。
北京市建委人士表示,新标准对“普通住房”的定性,前两条规定都没有变化。第三条则修改为:“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同时,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
以新标准衡量,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比以往有了较大幅度的放宽。业内人士说,新标准实施后,可以定为普通住房享受优惠政策的房屋将大幅增加。
北京市建委昨日还表示,从明天开始,普通住房的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手续,将按新的价格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相关税收的减免优惠。
此外,北京市11部门出台的房地产新政包括,“加大住房消费信贷,特别是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明年计划新开工政策性住房850万平方米等”。
11部门房地产新政
●降低住房交易税收负担、调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加大住房消费信贷,特别是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发挥政策性住房的调控功能。积极推动保障性住房、限价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实施门头沟采空区,通州老城区和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改造,继续实施无城镇危房户工程,努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化房地产市场结构。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限价房用地储备力度,优先保证其土地供应;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不完善,待建、在建项目集中的地区,适度从紧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适度增加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
●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和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权益。
普通住房相关政策
认定3条件: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调整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
和非普通住房其他政策差别:
购买5年以内的普通住宅,出售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5年内的非普通住宅在出售时,需按总价款的1%缴纳土地增值税;
购买非普通住房5年以上,如果转手交易,将按其售房收入与当初购房价款的差额,征收5.5%的营业税。普通住房则不征收。
财政部对普通住房优惠政策: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