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拟用于支持建设农场、林场和海岛基层卫生机构,以及包括东部贫困地区在内的卫生院约6000个。其中全国有农场、林场和海岛基层卫生机构近3000个,总投资6亿元左右;卫生院3300多个,总投资超过15亿元。
“加强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与同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对于预防控制农村地区重大疾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大意义。”毛群安说。
据介绍,2004年以来中国已建设乡镇卫生院达到3.2万余所。按照1个乡镇建设1所卫生院的要求,全国现有约3.5万个乡镇中安排过建设的比例达到了94.5%。
为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6年中国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这一规划的目标是到2010年,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规划总投资216.84亿元,其中中央专项投资147.73亿元。
毛群安说,规划确定的中央专项投资全部下达完毕后将总共支持 3.6万余个农村卫生机构开展业务用房建设。
毛群安表示,按照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关原则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求,卫生系统重点仍然是开展业务用房改扩建和基本设备装备,国家计划明后两年启动实施以县医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的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及以精神卫生和监督机构为重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