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潜山县贪官曹晓明入狱仍吃空饷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得到了相应处理。当地相关部门开除了曹的公职和党籍,追回了已发的工资,并告诫全县机关干部,以此为鉴,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事情到了这一步,似乎该画上句号了。不过,疑问还在:入狱还能吃空饷,到底哪个环节出了漏洞?又由谁来负责?然而,当新华社记者怀揣着这些疑问深入采访时,却越感迷惑——“相关部门都认为本单位不存在过错或过失”。
曹晓明所在的单位说,虽然知道曹入狱,但没有上级领导的同意,没有相关部门开除公职、党籍的通知,无权停发工资。当地纪委说,按照规定,没有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就无法启动程序开除曹的党籍,并协同其他部门开除公职。追究责任的皮球踢到了法院,但法院说,按照惯例,判决书都是相关部门主动来取。到此,追问的记者不禁讶异:谁来为错误负责,竟然成了“无头悬案”。
根据记者的观察,相关部门也找到了一个事发的原因,就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基于这个解释,大致可以确定,当地对此事的问责最后“问”到了“作风”上,“问”到了“意识”里。至于是谁的“作风”和“意识”问题,却找不出个张三李四。自然,这样的“太极推手”是一种人人皆可过关的模糊打法:一则“作风”、“意识”之类的疏漏,游离于法律规章的硬性规定之外,算是无伤大雅的细节;二则纠正这样的主观错误,只需要犯错者自省,提高思想觉悟,用不着实实在在的处罚。可以想见,在这样的柔性化处理之下,问责的板子也打不到谁的身上,唯一的结果大概只有“不了了之”了。
调查此事的记者表达了对于有关部门“不了了之”的忧虑。这样的忧虑远比“贪官入狱吃空饷”的荒唐更能在人们的心里投下阴影——因为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纠错机制,那样只会让错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所以,问责,就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从目前的报道看,潜山县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主要压力恐怕还只限于舆论的批评,因而轻描淡写、不了了之不足为怪。在公众缺乏实质而有力的监督情况下,在这样的监督难以转化成为政治压力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也就只会谈谈“作风”和“意识”。所以,要想问责问到底,实在不是有关部门痛定思痛的问题,而是制度所赋予公众的种种监督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的问题。(钟一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