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4日电 题:“每个项目都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谈如何管好用好新增千亿元中央投资
今年四季度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怎样确保管好用好这笔资金?怎样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行为?怎样防止中央新增投资被截留挪用、滞留浪费?
面对记者的提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态度鲜明地表示:“新增中央投资来源于人民,我们将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用好这笔投资,以完成高质量的项目为最终目标,使每一个项目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管好用好 准备前所未有
11月9日,国务院公布今年4季度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次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这一重要决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在地方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上宣布国家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管好、用好这笔投资,其中包括组建由中纪委、监察部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检查组,对投资安排实施全过程监督。
他说,对违法违纪行为,除了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外,必要时对有关地区要扣减明年的投资额度。
根据投资和项目安排情况,国家成立扩大内需联合检查组并派驻各地。各检查组均由中纪委、监察部派副部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派员参加,将于本月下旬陆续派出。
各检查组主要对派驻地方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组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检查组要检查新增中央投资是否按计划迅速拨付有关地方和项目单位,地方和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检查组要检查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
“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正在新增中央投资落实过程中凸显。
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扩大内需协调机制之后,各省区市也建立了相应的扩大内需协调机制。在项目决策、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调度协调等方面,有关部门和地区将充分发扬民主,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扎实做好新增中央投资的组织实施。
发展改革委已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确定投资范围和方向,抓紧编制并下达投资计划。财政部门已经按照投资计划拨付资金,保证项目的中央资金尽快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
这位负责人说,在新增中央投资组织落实过程中,国家已经明确责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中央项目的责任主体,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地方项目的责任主体,是省级人民政府。
据了解,国家已明确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负总责,并细化落实各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
管好用好 防腐利剑亮相
这位负责人说,在安排、实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过程中,国家将多管齐下、多策并举,严格执行投资管理制度,防止和杜绝项目安排中的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
首先,各级发展改革、审计、财政等部门,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将加大对项目建设中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
其次,国家正在制订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办法,以规范各部门、各地方和项目单位的行为,确保新增中央投资的安排、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此外,在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情况下,国家已明确要求,要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建设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越权审批项目,也不得降低标准批准建设项目。
这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重申,对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安排和实施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