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陈旭明是谁?
陈因“舞王”大火被“双规”的消息近日传遍网络。
少年得志、早早成为派出所副所长;2003年起蹿红,一路平步青云——记者找到多位曾与陈旭明有过交往的人士,探访其发迹的龙岗区南联社区,试图还原出陈旭明这十多年来的人生轨迹。
家底殷实少年得志
“他家很有钱”,谈到陈旭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很多民警都有这样的感触。
有民警说,他家在龙岗有很多店铺,深惠路边有条街上的店铺都是他家的,但不知道是否属陈旭明本人。陈旭明是陆丰人,其父母经商,陈旭明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移居深圳,一直在龙岗没“挪窝”。
民警们说,陈旭明的这些店铺大部分缘自婚姻——他娶了本地人的女儿,岳父同样经商,生意很大,后来因为陈旭明和村里领导的关系,他的岳父花钱买了很多地,继而建商铺出租,这些收入都属于他岳父。
曾在龙岗公安分局监察科工作过的民警说,陈旭明聪明,很早就向组织上申报过财产状况,人们传说“陈旭明在龙岗有一条街的商铺”,这个说法可能属实,陈旭明曾向监察科做过备案,商铺都在他岳父名下。
经济上运筹帷幄、取财有道,仕途上同样乘风破浪。记者在南联社区见到了A先生,他曾于90年代在龙新派出所当治安员,“当时陈旭明是副所长,我算是他的马仔。”
据A先生回忆,陈旭明以20多岁的年纪当上副所长,可谓风华正茂,但他行事沉稳,口碑不错。
官运亨通为人低调
从2003年到2006年,陈旭明的经历被人形容为“坐直升机”,扶摇而上。一同工作过的民警说,四五年时间里,陈从派出所副所长升上龙岗公安分局治安科科长,2006年左右,陈旭明坐上副局长的位置,仍然主管治安,“官运”着实令人羡慕。
有人介绍,2003年,33岁的陈旭明任龙岗分局治安科科长,掌握治安管理和“黄赌毒”查处,实权在握,被圈内称为“油水”最多部门的负责人,依据长期积累下的人脉,迅速和业务涉及的行业熟络起来,“舞王”等类的娱乐场所自然也同其产生交集。直至3年后升任副局长,成为统揽龙岗区治安管理和“黄赌毒”等事务的一把手。
事发前罩着整个龙岗?
“以前找他可以,别说南联,整个龙岗都是他罩着,现在不行了”,记者自称想在南联开一家夜场,询问该找谁“交钱”时,A先生和几位南联社区的个体经营者异口同声地表示。
传闻中,深惠公路、植物园路口,从“泰夫人休闲中心”起,整条街都靠陈旭明“关照”。植物园路上开杂货店的B老板向记者证实,“确实有个叫陈旭明的公安领导,像我们这些小店他不过问,但要是想开娱乐场所,就得交钱给他。”
知情人称,陈罩着的场子要是遇上“黄赌毒”方面问题,他一般都会通过下属去搞定,不亲自露面,“舞王”即是其中一家。
对于网络上披露的陈旭明家中搜出千万余元现金的事情,深圳市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差不多”,“当时调查人员发现这么多现金时也非常惊讶,大部分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