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4日了解到,建设银行于当日公布了房贷新政细则。细则规定,对符合政策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这是继农行、光大银行、招行等之后第四家公布细则的银行。
“通知是上周下发的,我们已经按照通知开始放款了。”建行上海市分行个贷部门一位人士透露,在10月27日央行的房贷新政公布后,因为没有操作细则,建行只能和其他银行一样先接受客户的申请,而无法审批放款,目前放款工作已经启动。除了建行,沪上的中行、工行、招行、浦发银行也已经开始低调放款。能够开出首次购房证明,并且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普通住房条件的客户,基本都能享受到首付款两成、基准利率“打七折”的优惠。
记者了解到,银行已经下调了居民首次利用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各档贷款利率。大多数银行认为,首付比例越高,意味着银行承受的风险越小,借款人也就可以获得更优惠的利率。
建行规定,对居民首次利用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若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在20%-30%(不含)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8倍(含);首付比例在30%-40%(不含)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75倍(含);首付比例在40%以上的,利率下限不得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不含)。
对2008年10月27日以前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建行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政策要求,并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条款及借款人信用记录等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率浮动水平。
同时,建行将加强管理,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对房地产价格波动较大的区域,以及价格波动较大的住房楼盘项目,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
此外,建行将实施区域化、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方面给予各地分行一定的自主权,区分地域、区分楼盘、区分客户,合理评估贷款风险,制定差别化的贷款政策,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