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有网瘾专家称“6小时”为临界点
核心提示
由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网瘾纳入精神病范畴。纳入标准有7条,其中一项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但这个标准,却引发广泛质疑,有网友语带双关地说:“天啊,怎么这么多精神病!”
质疑:数据怎么得来?
“请专家解释下,每天6小时这个数据是怎么来的?您把我弄成精神病,总要给个理由吧”,这是一网友在网易论坛的发言。
很多专家也对这“专家制定的标准”感到难解。陶宏开,中国著名治疗网瘾专家,他说:“即使网友比照标准,发现自己符合其中的几项,比如很多用电脑工作的人,肯定天天不只6小时上网,但并没有对生活产生大的影响,有谁会认为自己是‘精神病’从而去医院治疗呢?”
陶宏开认为,网络成瘾被列入"精神病"范畴,这样的提法不科学,二者不能相提并论。一个人把虚拟世界中的情绪带到现实生活中,只能说明他分不清虚拟和现实生活,这是一种心理依赖,不能认定他们患上了精神病,至于6个小时之类的数据,更是太随意了。
质疑:犯罪可否免责?
"网瘾是精神病?那上网成瘾者杀人是否可免刑责?"这句话也成为网民们质疑该标准的板砖。
《商报》11日报道,青年胡安戈沉迷网络3个月,感到无颜面对父母,竟毒杀父母,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网络成瘾诊断标准》成为胡家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们向法院寄出一份申请,请求对胡安戈沉迷网络毒杀父母时是否患精神病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这也成为全国首份此类申请。市人民法院法官李建秋说,在以往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没有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范畴进行鉴定。“由一家医院制定的这样一个标准并不会对司法审判产生影响,也不会左右判决结果。将网络成瘾认定为精神病影响到定罪量刑,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
质疑:暗含利益争夺?
争议远远不是“网瘾是否为精神疾病”这样简单。随着《标准》的出台,、等地的医院已正式着手筹建网瘾戒除中心。
著名戒网瘾专家陶宏开说: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场关于网瘾是否为精神疾病的讨论,实际上是各类网瘾戒除机构和个人对网瘾是否要由医院收治的争论。因为一旦网瘾被确认为精神疾病,那就只有具有精神科背景的医院才能收治网瘾患者,目前市场上一些治疗网瘾的心理咨询机构、青少年训练学校都将关门歇业。
治疗各机构收费标准大不一样。中国杨永信网络成瘾戒治中心,每月收取6000元左右的治疗和住宿费用。中国青少年心理成长基地收费8400元/月,包括父亲、母亲、孩子三个人的治疗费用,饮食自理;中国习惯教育基地半年收费22600元,一年40600元,另设有两个月的短训班,当期定价。
原味网评
搜狐台州网友ip:60.162.*.*
我因工作需要每天上网10小时左右,有9年了,快给我鉴定,我是精神病人了.应该给予我工伤待遇.
搜狐平凉网友ip:60.13.*.*
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的顶起来!统计下有多少精神病!
延伸阅读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所作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中统计,目前我国约有4000万未成年网民,其中"网瘾少年"约占10%左右。“网瘾少年”已经成为社会中一个庞大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