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以来,上海的劳动合同签定率呈上升趋势,合同平均期限也明显延长。上海用人单位增强了与劳动者主动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劳动合同签约率普遍提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海洋日前介绍,据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调研显示,劳动合同签约率已达到98.58%,比2007年12月底提高了2个百分点。同时,相关数据显示,全市劳动合同平均期限已从2007年7月的14.07个月上升到2008年6月的20.74个月,一年以内的短期劳动合同备案数明显减少。
据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工商联5至8月份的调查,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占到劳动合同总数的近80%,其中国有企业的比例更高一些。此外,从调研情况看,近90%的上海用人单位已经通过民主程序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其中,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的用人单位逾70%,企业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
今年以来,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共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培训5000余场,培训人员约46万人次。上海市企业联合会用人单位调查问卷显示,有99%的用人单位组织了系统学习或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