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28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对我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省委书记梁保华专门作出批示指出:全省各级党委和政法机关要认真落实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实现三个目标。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省法院院长公丕祥、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等出席会议。
林祥国在会上讲了话。他说,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抓手。要严格依照法律按照政策办事,确保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要加强对执行积案的甄别,对于定性不准、裁量不当、显失公平的判决裁定,要先纠正、再执行;要加大依法执行的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提高有效执行率,对有能力履行但恶意逃避执行、暴力抗拒执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择一批典型案件通过媒体曝光。
林祥国强调,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减少执行积案的产生。要健全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健全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帮助人民法院排除阻力和干扰,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承担执行责任,建立落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限期解决执行积案。各有关部门要带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解决好涉及自身及其工作人员的执行积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有关工作,推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王志高 沈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