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呼吁已久的个税起征点上调问题,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起草的有关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即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有可能超越常规程序在年内就出台,方案并不像外界讨论的那样,扣除标准应该不会超过3000元。
个税调整主调“渐进”
据《华夏时报》报道,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提交国务院的调整方案中,关于上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有3个方案可供选择,不过不管最终选择哪个方案实施,扣除额的标准都不会大幅提高。有知情人士透露,扣除标准将不超过3000元,而来自另外一个渠道的消息则显示,此次个税起征点可能由现在的2000元提高到2500元。
据了解,方案如此设计是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从现在的税收形势来看,明年税收下滑已成定局,同时增值税转型在全国实施又减税1200亿元,这些都是新方案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各种因素综合权衡,最终上报国务院的方案,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标准并没有很大幅度的提高。
然而针对外界有关个税起征点应该调整到5000元甚至8000元的说法,一位国税总局官员告诉记者,无论是从个税调整的规律和财政的承受能力看,这都不可能。从历次个人所得税调整来看,个税调整一直是渐进的,一次性大幅提高的可能性不大。
有望赶在年关出台
除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幅度争议很大外,个税免征扣除额提高方案何时出台也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标准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执行,调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安排审议的18个法律草案并没有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这就意味着,起征点不可能在今年上调。
但接受采访的国税总局官员却告诉记者,有关个税免征扣除额调整的问题,全国人大已经授权国务院,只要在国务院层面通过,即可实施。而今年年末全国人大还将有一次常委会,“即便人大的草案上并未提及这一议题,也仍然有机会进行调整”。另有权威人士透露,如果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期能确定个税起征点的有关调整方案,这一项可能最早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进行审议。
中科院财贸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斌教授向《广州日报》表示,调整时机上说,明年初推出并非不可行,只是从拉动消费层面看,调整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