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将稳健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财政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措施。一、着力健全协调配合的财税政策体系,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按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定位,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就要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收入水平等方面,加大力度,果断出击。
扩大政府投资规模,拉动社会投资。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快灾区恢复重建投资进度。优先安排已有规划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抓紧启动一批新的建设项目,努力推动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鼓励和引导,积极调动社会资金投向政府鼓励的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
增加财政补助规模,促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制定并完善各项农业补贴方案,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及时制定并落实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向特殊调整对象倾斜。继续支持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实施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支持逐步提高并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监管。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地区间收入分配差距。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和强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提高“三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快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运用财税政策措施,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支农投入格局。支持加快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
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大对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促进提高我国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保障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加大对基础性和公益性科研的稳定支持力度。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增加节能减排投入力度,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继续加强林业生态建设。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帮助中小企业融资。
二、着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
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按照“明确责任、奖补结合、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省级财政要强化保障责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通过实施奖补政策,加大对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力度。
相对明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受益范围、成本效率、基层优先的原则,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主要负责国防、外交、国家安全、中央国家机关运行、应对特大自然灾害以及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务。地方主要负责辖区内行政机关运行、公共安全,以及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农林水等事务。对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事务,尽管具体事权管辖在地方,中央可以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给予地方适当补助。
加快形成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改进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鼓励禁止和限制开发地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大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支持力度。增加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规范现有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设立新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区分不同情况取消、压缩、整合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转移支付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
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适当统一省以下主要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部分适合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上移。建立财力差异调控机制,强化省级财政调节辖区内财力差异的责任。完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引导并鼓励地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