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宿迁宿豫区正式启用“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它与该区去年建立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担保金”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保障民工工资的“双保险”。
为从源头上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工资问题、切实减轻民工讨薪成本,宿豫区规定,今后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开工前均要到基本账户银行开设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程劳务费按工程量的进度同比例划入账户,民工持卡直接从账户上领取工资,不再由施工单位现金支付。专用账户除发放民工工资外,施工单位无权支取现金。一旦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将直接从专用账户中代为支付民工工资。(王彪 陈莹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