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重庆云阳实验小学的孩子们走进课堂。地处西部地区的三峡库区是国家义务教育政策改革的最先受益者。 饶国君摄
对话嘉宾
李步云(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
●应抓紧研究,在做适当保留的条件之下,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徐显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委员、山东大学校长)
●只有制度上的人权才是根本性的人权。未来修宪,应重构我国的人权体系
专家认为中国对推动世界人权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全国政协副主席黄孟复:中国人权状况获迅速改善
我国将制定首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罗豪才:30年我国走出了中国特色的人权道路
11月初,我国政府宣布将首次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规划未来两年的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这个消息,对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来说,是一大喜讯。人权于他们,已是一生的不懈追求。
30年前,1978年12月6日,李步云在人民日报发表《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一文,被公认为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第一文”;他还提出“罪犯也是公民”,引发大争论。
遥想当年,李步云认为,正是30年改革开放,开辟了中华民族历史上“人权保障的新时代”。
29年前,徐显明作为“文革”后第一个走上法庭的大学生,为一名杀人犯义务辩护。多年来,他撰写《生存权论》等人权力作,提出多份推动人权的议案和建议,和李步云一起为“人权入宪”鼓与呼。
“2004年人权入宪,我有一种死可瞑目之感。”徐显明的话发自肺腑。
在两位中国人权事业推动者眼中,30年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国人权保障的新起点,带来人权观念解禁、人权实践拓展。30年后,人权已然成为当今中国的主流价值。未来30年,中国人权将受到空前尊重,人们将拥有更普遍更广泛更平等的人权。
五大节点
人权不再是禁区
1978 十一届三中全会
人权保障新“原点”
背景: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文革”中,人权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专利。改革开放初期,人权仍被当作“资产阶级口号”。1978年这一年,为右派摘帽的人权保障实践已然先行,至11月全国各地已全部摘掉右派帽子。截至1982年,全国共平反纠正300多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47万多名党员恢复党籍。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并未出现“人权”二字。但李步云、徐显明都认定它是人权保障的新“原点”。
李步云:回顾历史,一个关键就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为保护人权开辟了国内和国际环境。
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保障公民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重要理念;尤其是强调民主法制,这也是个人权问题——民主首先是人的民主权利,法制是为了保障人权。它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的新开端。
徐显明:人权早已是中国共产党的主张:1923年,中国共产党第一份《章程》提出人权;井冈山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写入“人民的权利”……
改革开放30年,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变法的30年、制度创新的30年。只有制度上的人权才是根本性的人权。30年前那场伟大的会议,当之无愧是人权保障的新“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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