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东京12月3日电(记者韩松、马杰)中日两国行政官员和专家学者3日在此间提出,双方应该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协调,增加互信,来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在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与日本笹川和平财团、东京财团联合主办的中日食品安全与行政监管研讨会上,双方有关人士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食品生产、加工和消费链条越来越长,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加大,已成为世界各国必须面对的问题。新技术、新材料广泛应用于食品生产,丰富了食品种类和口味,但也伴生了未知的风险,近年来全球各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会长李肇星在研讨会上说,他3日在会见麻生首相等日本政要时,已就食品安全问题相关情况与他们作了沟通。他说,随着中日经贸联系的日益密切和两国相互依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广泛的交流中出现诸如食品安全问题是难免的,这是中日关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会改变两国关系发展的前进方向。
李肇星说,我们十分理解日本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中方建设性、高度负责的态度也非常明确。双方应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这个机制应包含加强双方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对有关食品突发事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机制和建立双方有关专家、政府官员定期磋商、会晤的机制等。同时,还应该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流以及中日媒体的客观报道,来努力增进两国民众之间的相互了解。
东京财团会长加藤秀树说,食品安全是一个国际问题,在日本国内,这个问题也是存在的。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自产自销是不现实的,生产方和消费方分散在各国、各地区,因此,构建面对面交流沟通的机制十分重要。
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林伟介绍说,中国政府已初步建立了分工负责、协调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基本建立了内容广泛、体系完整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同时,中国政府还出台了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保证其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或地区的标准及合同要求的相关措施。
来自日方企业界的代表福田善久说:“虽然中国输日食品安全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我们认为中国食品市场是很有前景的。日方正与中方加强这方面的技术合作。”
来自中国质检、疫控、环境医学、地方政府等部门和机构以及日本农林水产、消费安全、食品和环境研究、农产品企业的十余名官员和学者,在研讨会上介绍了各自食品安全监管的理念以及面临的问题,对双方加强合作提出了建议,并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目前,日本的食品自给率约为40%,其余都需要依赖进口。今年发生的中国输日“问题饺子”事件,引起了两国政府和国民的高度关注。研讨会透露,到目前,中日双方的调查表明,这是一起人为投毒事件,而不是常规性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日警方正加强密切合作,一旦查明真相,就会给两国民众一个明确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