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开启了内蒙古繁荣发展的新时期。在不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内蒙古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内蒙古大地焕发出无限生机与活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奋力推进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的30年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以思想大解放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实现新突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大胆解放思想,冲破旧的思想观念和僵化体制的束缚,极大地解放和促进了农村牧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全区持续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三个有利于”标准,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全区上下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逐步形成科学发展新思路,建立科学发展新机制,打下科学发展新基础。党的十七大以来,自治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兴起新一轮思想解放热潮,努力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更大成效。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失时机推动各项改革,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积极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乡镇机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农村牧区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壮大一批骨干大企业大集团,国有经济控制力和活力不断增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成为促进发展、扩大就业、繁荣市场的重要力量。财税、粮食流通、投融资体制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改革稳步推进,产权、资源等要素市场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成效,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大力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协调推进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经济发展格局从封闭半封闭走向全面开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拓展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和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同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贸易往来与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116.8亿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483倍,满洲里、二连浩特分别成为我国对俄罗斯和蒙古国贸易的最大口岸。坚持完善内外联动机制,积极扩大对内开放。改革开放30年来,从国内(区外)累计引进资金6400多亿元。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招商引资项目1万多项,引进国内(区外)资金5279.4亿元。在扩大开放的同时,更加注重培育自主发展机制,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有效激发自身活力,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开始形成。
30年的历史成就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内蒙古实现富民强区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30年,是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的30年,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30年,也是内蒙古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的30年。
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经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2007年同1978年比,全区生产总值由58.04亿元增加到6091.1亿元,增长25.3倍,从全国第25位上升至第16位;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300美元,居全国第10位;财政收入达到1018.14亿元,比1978年增长146.6倍,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居全国第8位。
产业体系实现历史性跨越。坚持以产业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培育发展主体,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三次产业比由1978年的32.7∶45.4∶21.9演进到2007年的12.5∶51.8∶35.7。现代农牧业加快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作物品种占种植业比重达到55%,畜牧业产值占第一产业的比重达到49%,农区畜牧业比重占到70%。新型工业化持续推进,工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8.8%,形成了以能源、冶金、农畜产品加工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为支撑的工业体系,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冶金、化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服务业对地方税收贡献率达到50%,对城镇就业贡献达到70%。
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坚持打基础与促发展并重,大力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突破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制约,全力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十五”以来,累计投入200多亿元,治理沙化面积2.5亿亩,生态环境实现“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历史性转变。开展大规模农田、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率达50.2%,横贯自治区东西的高等级公路、铁路、电网三大通道基本建成,是全国外送电量最大的省份。
人民生活实现历史性跨越。2007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由1978年的301元和131元,增加到12378元和3953元,分别跃居全国第10位和第15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由1978年的267.7元增加到2007年的9281.5元,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38元增加到3256元;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城镇85万人、农村牧区110万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民族聚居区、边境旗市和“三少”(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民族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社会事业实现历史性跨越。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普九”人口覆盖率100%,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牧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和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2.98%和91.44%。科技事业加快发展,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48%。民族医药、卫生、体育、出版等各项事业都有了长足进步。
30年伟大成就充分证明,内蒙古在改革开放、富民强区的实践中,实现了重大发展、重大进步、重大跨越。我们从中得到的宝贵启示是:
——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干部群众的头脑。在前进道路上,无论遇到什么复杂局面,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风险考验,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必须抓好发展第一要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抓住和搞好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把握人民的愿望,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题,把握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关键。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完全正确,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必须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把改革开放推向深入。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党的领导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把改革开放继续推向深入,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团结带领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把内蒙古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
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把内蒙古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是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和崇高使命。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新一轮思想解放,推动农牧业由大区向强区转变,工业经济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经济增长主要由二产带动向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经济发展由速度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由初见成效向明显改善转变,发展环境由资本流入区向要素流入区转变,民生工作由应急解难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围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围绕促进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深化财政、金融及投资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要素市场建设。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围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进一步抓好农村牧区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围绕建设和谐内蒙古,积极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在坚持和完善总体开放格局的基础上,重点在“东联、北开、西出”上下功夫。“东联”,就是进一步加强与东部发达省市的联合,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提升发展与合作水平。“北开”,就是充分发挥对俄、对蒙开放“前沿阵地”的优势,扩大与俄、蒙的经济技术合作,在合作开发利用资源、共同开拓市场上有更大作为。“西出”,就是在巩固和发展与美、日、韩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经济技术合作的同时,发挥好欧亚铁路大通道的作用,加强与欧盟的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扩展内蒙古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强同兄弟省份的横向联合和协作,加强同国内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形成与其它地区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
要进一步推动创新。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动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其它方面的创新。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保护改革者,支持创业者,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伟大创造力,使全社会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加强激发社会活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让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领导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能力与水平。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者:储波,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巴特尔,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代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