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叶盛茂
据台湾TVBS报道,前台湾“调查局长”叶盛茂涉嫌隐匿公文等案,台北法院今天做出一审宣判,从重判处叶盛茂10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5年。
叶盛茂所涉罪行包括隐匿公文、伪造文书、泄密、图利。台湾相关规定采“一罪一罚”,每一罪都要个别论刑,再累计刑期。不过,法院对犯下数罪的被告,虽采“一罪一罚”,但最后仍需订出合并执行的刑度,刑期最多不得超过30年。
叶盛茂在担任“调查局长”任内,两度将情资泄漏给陈水扁,因涉隐匿、泄密及图利等四罪,在8月28日遭到起诉,检方具体求刑2年半;10月6日,叶盛茂出庭遭到收押;10月15日再度出庭时,叶盛茂坦承了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