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2月4日电(记者 朱旭东)为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与合理性,从十二月起,江苏省环保系统开始采取措施加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此江苏省环保厅专门制定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加大对自由裁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尤其是事中监督,避免执法行为过错的发生。
目前,江苏各市县环保局结合本地实际,已分别制定具体细则。常州市环保局组织人员对全市环保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抽查,通过调取案卷等形式查看执法人员是否滥用职权、执法行为避重就轻等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行为。南通、泰州环保局将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等法定因素全部纳入量罚范畴,采用基数和系数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对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进行明确规定。南京环保局把该自由裁量规定制作到行政处罚办公自动化软件中,通过对相关证据要素的确定,由软件自动生成处罚额,努力实现环保处罚的阳光运作。宿豫区环保局编制出台《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对每一类环保违法行为的轻重情节作出具体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