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在昨日举行的南京市规划局述职评议大会上,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明年《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将全面展开,并有望在年内进入立法程序。
尽管从2002年开始,南京市就有了《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但法律缺失造成的保护制度不健全、保护范围不清晰、保护程序不完善,成为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瓶颈。
今年城市总规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同时修编,给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立法良机。据透露,“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修纲要成果,已经在9月份通过了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并将在年底前出炉。新编修的名城保护规划,对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从文化脉络、风貌片区和单个历史文化点三个层面上进行了重新梳理。新规划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在条例中将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条例出台后,凡是涉及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面的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等环节都必须依法办事,违反这个原则的将不再面临行政处罚,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制裁。
从今年的《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条例》到明年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已然步入了法制化的快车道。
但放眼南京50平方公里的老城,这里不但有跨越2500年的辉煌灿烂历史文化遗存,还有每平方公里超过2.5万人的城市密度和进行第二轮老城改造、拓展产业空间的强烈诉求。一场博弈也将随之拉开大幕。
“石头城一带经过整治后环境优越,规划能否有所松动,允许我们多配建一些服务设施,以集聚人气,充分利用这块资源?”“能否让我们沿江的建筑盖得再高一点,改变过去的城不见江、江不见城?”“楼盖高一点,我们在资金平衡上困难就会小一些。能否把我们中心区的限高令修改一下?”在昨天的评议大会上,主城各区的相关负责人抓住机会,向台上坐一排的规划局负责人直呈愿望。
据悉,在最近规划部门和主城各区区长的调研座谈中发现,目前老城所在各区基本完成了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第一轮老城改造,进入了以产业升级为主的第二轮改造时期,老城保护中限高、限密的原则,给产业升级的空间和资金平衡带来困难。老城的空间越来越小,但产业升级所需要的空间却越来越大,这是名城保护中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 (李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