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有所回落,但三季度价格指数依然在高位运行,平均涨幅为5%。对此,我省再次启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第三季度物价补贴,补贴标准为9月份各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5%。目前,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镇江等市三季度物价补贴已经发放,其他地区将于12月10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唐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