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南京“经适房购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交易后溢价的50%上交政府”新政实行后的第4天。南京市丰富路127号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一楼大厅咨询窗口电话不停响起。“昨天一天就接了三四十个电话,这些天总共接到的电话应该有100多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过迄今为止,房管部门尚未接到一例上市交易的书面申请。
“卖不划算,宁愿出租。”昨天,记者与景明佳园经适房小区一位业主攀谈时,她非常干脆地回答,“拿我这套房子来说,当时的购买价是1500元一平方米,现在这一带房子的市场价是3000多元,按此卖价算,房子72个平方,收益就是10.8万,我自己只能拿到5万多,还要再交些税费。当时我们买的时候,拆迁补偿款只有几万元,自己还补贴了几万元才买到的,卖太不划算了。”
事实上,由于这些年房价上涨快,南京早期建成的经适房,目前上市有着显而易见的利润空间。不过,收益与政府对半分的政策对他们来说很难接受。
据悉,在北京等城市,经适房上市交易后的收益,90%归个人,10%归政府。那南京为何要规定把50%的收益收归政府呢?相关负责人解释初衷,就是希望房子能在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家庭流通。为此,南京市同时规定,经适房卖给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家庭,收益可以净得。
“我们希望从此树立起这样一个观念,那就是经适房保障从此将是‘高准入门槛,高退出成本’。”
由于与普通商品房存在的巨大价差,在不少人眼里,经适房已被视作一项不错的投资产品。这两年,南京经适房由于需求人数过多,不得不摇号销售、轮候供应。经适房交付后,迟迟不入住甚至直接出租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的情况下,南京市出台的经适房上市交易办法,明确了经适房最初的本质即用来“居住”而非“投资”。 (汪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