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近日在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张家港5市,每个市指定2个镇,每个镇指定5个行政村设立固定监测点,对已转移就业的当地农村劳动力返乡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相关信息每半个月报送一次。若监测点发生当地农村劳动力一次性返乡超过100人,或一天内返乡超过1000人的,所在村、镇、市要迅速将相关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同时,对企业退工备案、失业人员变化、就业困难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变化情况也将实行半月报制度。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职工总数5%,1年内裁员超过职工总数10%的,要事先向当地政府报告;对于企业集中裁员100人以上,或100人以上企业关闭破产、企业主逃逸等重大情况,要在24小时内上报。此外,苏州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情况、关闭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等也必须每周或每月定期上报。 (潘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