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四万亿政府投资“保增长”的背景下,要花钱刺激消费、刺激经济,当地政府面临着多重选择。补贴坐飞机,既无效率,也不公道。公务员群体属于收入最为稳定的中高收入群体,政府自行决定补贴公务员,并不能释放出有效的消费。
河南洛阳市近日决定,将实施一项补贴政策,以鼓励各县、市、区公务员、驻洛单位人员往返北京时乘坐洛阳航班。政府实施这一政策的意图是“为了航空业的健康发展”。然而,如此发展的航空业、出台如此政策的政府财政,真的“健康”吗?
地方政府采取某些措施发展航空运输业,没有错。毕竟,政府投资兴建了机场,总不能眼看着它亏损下去。这种亏损也是公共损失。然而,地方政府为此可以采取的措施,却并不是毫无限制的。从伦理学上,目的不能自动地证明手段的正当性,如果行动的主体是政府,更是如此。政府从事任何事情,目的必须是合法的、正当的,手段也同样必须是合法的、正当的。
洛阳市拿公共财政补贴公务员乘坐飞机,是否正当值得商榷。公务员出差,应当乘坐什么标准的交通工具,相关部门是有明确规定的。对地方政府来说,这就是法律,是财政性法律,应当始终如一地遵守这些法律。凡是超出这些规定的支出都属于违法、违规,不论其基于何种目的,都不能改变其违法、违规的性质。
在目前四万亿政府投资“保增长”的背景下,补贴坐飞机,这笔钱似乎花得理直气壮。因为,现在,刺激本地航空业发展也属于“保增长”的范畴,而事实上,还有地方政府官员有类似想法,并出台了刺激公务员消费的种种措施,其中包括给公务员加薪。据说,这些措施能够增加内需,能够促进经济增长。
不错,这些措施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收到这样的效果,只要把钱花出去,总是能够程度不等地增加社会的消费支出。但是,必须花钱是一回事,政府怎么花钱,把钱花到谁身上,却是另一回事。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最重要的问题依然是:用什么样的程序安排新增支出,把这些新增支出用到哪些方面,用到谁身上。
简单地说,要花钱刺激消费、刺激经济,当地政府面临着多重选择:是把钱花在物上,还是花在人身上,即究竟是用于投资,还是用于增加消费;如果是往人身上花,是花到公务员身上,还是花到民众身上;在民众中间,是花在中高收入群体身上,还是花在中低收入群体身上?这一点将决定,政府的钱是用于刺激直接消费,比如购买房屋,还是为消费创造条件,比如增加医疗、失业保障?
所有这些选项的权衡取舍,既涉及公平问题,也涉及效率问题,更涉及政府角色的自我定位问题。这几个目的有时可能冲突,但在经济不振时,却是可以兼容的:把钱花在收入最低的群体身上,给他们提供基本保障,有助于实现公平;从经济角度看,政府补贴他们的钱立刻可以转化为消费,从而带动经济增长,也是有效率的。政府这样做,也会获得民众的广泛支持,并创造出共度时艰的社会氛围。
相反,当地政府补贴公务员,既无效率,也不公道。公务员群体属于收入最为稳定的中高收入群体,政府自行决定补贴公务员,并不能释放出有效的消费。更不要说,超越财政规定,自己补贴自己,有滥用权力之嫌,会让社会内部的嫌隙趋向扩大。(姚仲秋 北京 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