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此举为全国首创
云南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等6项制度。在会上,市纪委相关人士称:由党委、政府把新闻媒体组织起来,让市级新闻媒体监督行政效能,同时赋予新闻媒体一定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这意味着今后昆明市将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效率、效益、效果进行监督。
同时发布的还包括出台的《关于开办“昆明零距离”行政效能监督热线的实施意见》、《昆明市重要工作推进责任追究办法》、《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与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问责工作若干规定》、《关于严肃治污减排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昆明市征询外地驻昆商会意见制度》5项制度。在6项制度中,最大亮点是让市级新闻媒体监督行政效能,此举为全国首创。
此前,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就曾说过:“新闻媒体就是我们的‘保健医生’。”8日的发布会上,昆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丁仕凯说,过去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主要是自主、自发的监督,没有强制性,缺乏制度作保证,导致在开展新闻调查、实施公开曝光、督促整改落实等方面,常常力不从心,有些采访对象不配合,或者干脆拒绝采访调查。昆明市出台的《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制度》,把组织监督的权威性、强制性与新闻媒体监督的公开性、及时性,以及社会监督的广泛性、群众性三者融为一体,放大监督力量,真正形成一种监督合力。该制度具有强制性。
将聘请新闻监督员
行政效能新闻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督对象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廉洁、优质高效等方面的情况。
制度规定,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员亮证调查,赋予他们相应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同时规定行政效能新闻监督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主动接受监督,配合采访,认真进行整改。若拒绝、干扰和阻碍监督,以及对新闻监督有关人员打击报复者,将视情节给予问责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员可对新闻调查结果、整改、承诺情况进行公开报道。
市纪委、市监察局设立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信访局、市广播电视局和市级新闻单位抽调,负责制定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聘请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员,通过新闻调查、追踪报道、公布整改情况等方式,对昆明市行政效能进行全方位监督。在昆明人民广播电台开办“昆明零距离”行政效能新闻监督热线,尽快在昆明电视台、《昆明日报》开办行政效能监督节目(栏目),搭建昆明市行政效能新闻监督工作的有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