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供暖听证会凸显话语权不平等 公众期待参与
变化1
听证要点提前15天公布
完善的听证会制
度,必须保证制度设计的科学合理,保证听证程序与细节的完全公开透明,必须让消费
者、经营者在一个公开公平的环境下博弈。公众参与听证程序的过程要是一种“主动的建言”,而不“被动的反驳”。只有寄予真正的博弈程序,体现消费者的博弈力量,价格听证会才会有魅力。
政府制定价格不是都要进行听证
《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未列入定价听证目录的,可以不实行听证。>>>详细
定价听证会并非依消费者等申请而启动
举行定价听证会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职权行为,不是依申请行为。是否举行听证会,由政府依据定价听证目录来决定,并不是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来启动。《听证办法》规定,定价听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起,或者由有关定价机关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起,即定价听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职权启动,而不是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而启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