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南京部署全市建筑领域民工工资清欠大会,要求在年终岁尾,建设、施工单位把清理欠薪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得以“房市低迷”和经济形势变化为由转嫁风险,而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因欠薪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无限期停止施工单位在宁招投标接工程。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南京市今年劳动争议案件激增。在建设领域,由于房地产不景气,开发商、建筑企业普遍资金紧张,清欠形势严峻。但南京“清欠办”认为,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是建筑领域的“天条”,企业再困难也要安排资金支付民工工资。
南京要求,施工企业不得因工程款纠纷影响工资保障,工资直接发到民工手上,不得转由“包工头”发放,开发商拖欠工资款的也将进行处罚。施工企业因恶意欠薪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对施工企业通报批评,作为不良记录载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在全市范围内无限期停止工程招投标,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也要无限期停止其承接工程。
南京各部门“清欠”民工工资,成立“绿色通道”:劳动部门优先受理欠薪争议案件,快速处理;司法部门参与清欠非诉讼调解,对民工施以法律援助;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携款潜逃和以讨薪为名解决经济纠纷的行为。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可动用民工工资保障金垫付,并适度超支,年后补交,支付审批权由市清欠办下放到各区县。(顾巍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