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中国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改革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8日,新华网邀请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白重恩,就本次燃油税费改革和网友进行交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