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电(李亚杰 郭曼桐)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建立市场诚信记录信息库,扎实有效地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要制定统一标准,规范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行业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在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行业服务中,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
意见指出,要加强金融部门的协调和合作,进一步健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要依托“金税”、“金关”等管理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依托“金质”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加强产品质量信用的分类管理;依托“金信”管理系统,建立全国企业法人数据库,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同时,实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办法。
意见说,要加快构建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扎实有效的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仍然比较严重,中国治理商业贿赂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
意见还指出,要逐步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切实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惩戒方式,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