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大贪·原因
问题1 抓大放小
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人员的监管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现有的监管机制往往是“抓大”,而对一些小职位、小官员没有形成有效监管制度。
问题2 老人儿占坑
法官发现,经济犯罪分子作案时间都在两年以上,最久的长达5年。这充分说明,目前的权力监督制约存在盲区,很多审计检查流于形式。有的人在一个岗位干了几十年,从没进行轮换,长期占据关键岗位的“老人儿”在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情况下,很容易滋生腐败。
最典型的是房山区市政管理所出纳董凤杰。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期间,董凤杰采用欺骗手段,先后44次私自填写现金支票支取现金,将单位公款230.3万元用于赌博,输了个精光。据董凤杰在庭上供述,他们单位的财务章和领导人名章都由他保管,用来审计的银行函证和对账单都由他提供。
董凤杰在出纳岗位一干多年,深得领导信任,直到他觉得自己的行为难再隐瞒,主动下跪坦白,领导才发现这只硕鼠。
问题3 灯下黑
一些问题人员被放在重要岗位,而这些人善于伪装,有的人还是单位的先进工作者,领导眼中的“老实人”,背地里却干着不老实的非法勾当。
问题4 保护伞
办案法官还发现,有的被告人屡遭群众举报反映,却得不到及时查处。原因是小官与上级领导联系甚密,出了问题就有保护伞站出面说情,甚至干扰调查,对案件侦查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