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近日出台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安全规范、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据了解,徐州市是全国第一个出台农机安全监理法规的地级市。
该条例将于2009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到所有人住所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登记,申领牌证后方可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后,方可驾驶;饮酒后驾驶农业机械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醉酒后驾驶农业机械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李先昭 王瑜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