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12日结束。国家发改委官员近期多次解读燃油税相关问题,逐渐勾勒出包括最受关心的油价涨跌以及如何征收等问题的清晰面目。(12月12日《每日经济新闻》)
的确,与有些公共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所不同的是,这次燃油税征求意见过程中,国家发改委并没只满足于相关专家对改革方案的解读,而是直接面对公众问题,并作出及时解答。可以说,这样的行政决策姿态,不仅有助于公众对方案的准确理解并就此提出意见,还能在激励更多公众参与的同时,提高燃油税改革方案的社会认同度。因此值得肯定。
但笔者想说的是,虽然一周的燃油税改革征求意见时间显得有点短促,而且按有关方面的说法,燃油税的征收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不过,从社会公众与民主决策的要求看,公众对燃油税的期待,并不仅仅满足于自己意见的提出,还有对自己所提意见之后的结果,以及相关部门对社会意见所持态度的关心。道理很简单,如果一项行政决策在征求意见之后,相关部门对社会意见持何种态度,其中哪些公众意见在最终决策时被吸收,哪些意见没有吸收,而吸收与否的理由又是什么,这些都是公众想知道,也是有关部门应当像公开征求意见一样,应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事宜。
以此次燃油税改革方案来说,首先在社会公信与认同水准上,如果一项行政决策在征求社会意见后,相关部门能将公共意见加以整理,并对具体社会意见作出取舍之后,向社会公开“取”与“舍”的理由,以进一步得到社会意见的评判,这样的行政决策过程,不仅能提高公信力,而且也能使公众对相关政策的认同得到提升。
此外,从政策效应上讲,在这次征求社会意见中,公众对成品油价格为何不在目前降价、以及燃油税出台之后,农用、公共客运车辆的具体适用办法等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应该说在某种意义上,由于所引起的行业利益格局与成本变化,在结果上不但是一个涉及相关利益群体的事情,还可能影响到整个行业。
就此而言,相关部门如何站在有利于社会公共福利立场,对方案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安排,同样也有待公开。例如,目前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否就面临着一个利益权衡。明年1月1日作出调整,有利于石油垄断利益,但同时会使用车人、相关公共行业的成本受到影响,而这是否对社会公共福利水平提高会有一定影响?
更重要的是,当一种行政决策在结果上出现只有利于某一行业利益倾向而对社会公共福利产生不利影响时,很难让人对其合理性产生认同。而这,同样也是燃油税征求意见结束后,有待相关部门向社会作出解释的公共问题。
■周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