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景气度月月下滑,房地产价格也开始加速下跌。这是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1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出的信息(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而在我解读,官方统计数据传递的未必是房价加速下跌的信号。
我们注意到统计显示,1-11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6546亿元,同比增长22.7%,增幅比1-10月回落1.9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19333亿元,同比增长25.2%,增幅回落2.2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2.8%。1-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4.9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8.3%;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8.8%。截至11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1.3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5.3%,增幅比1-10月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空置商品住宅70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9%,增幅提高4.9个百分点。1-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9261亿元,同比下降19.8%;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下降20.6%。
这组数字显示的是房产开发投资增长回落、房屋销售面积下降、空置房增多和销售额下降,我承认与房价有关联,但当然不等于房价下跌。因为在房价依然高企、住房购买力下降、居民持续观望的情势下,同样会导致这一结果。换言之,上述数据未必就是房价加速下跌的信号。相反,设若真是房价加速理性回归下跌到老百姓能够承受的程度,说不定数字就是向相反方向变化。当然,我作出如是判断是以住房刚性需求真实存在为假设前提。
国家统计数据涉及价格部分显示,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2%,涨幅比10月份低1.4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5%。这也是自8月以来,房价第四个月环比下降,且下降幅度有扩大趋势,此前8月、9月和10月的房价环比降幅分别为0.1%、0.1%和0.3%。我从中看到的是平均房价上涨的信号而不是房价快速下跌的信号,退一步说,充其量也只是平均房价增幅下降而不是房价下降。
国家统计数据还显示,分类型看,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2%,涨幅比10月低1.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6%。另分地区看,11月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有53个城市,价格下降的则有13个城市,其中,深圳下降18.0%、广州下降8.8%、南京下降5.2%、重庆下降4.6%、厦门下降3.8%。这组数据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向公众传递出两个信号:一是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房价格还在上涨,只不过是涨幅回落而已;二是70城市中只有13个城市房价下降,也就是说只有18%的城市房价下降,82%的城市房价还在上涨。
再看13个房价下降城市中的深圳、广州、南京等城市,大抵是近年来房价非理性疯涨远远超出百姓承受能力的一线城市,老实说,他们的房价下降幅度相较于昔先疯涨幅度和现下居民承受程度还远远不够。以全国楼市“风向标”城市深圳为例,前不久,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就改革开放30年及深圳特区成立28年来的建设成就以及深圳楼市等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坦率地指出,去年深圳房价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涨幅位居前列,而到今年9月房价跌了10.5%,到10月跌了15%。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深圳房价涨得最快、回落得也非常快。总的来说,房地产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它遵循着市场规律在运作。
任何一个成熟的政府,都会对市场的规律进行科学研究和理性把握。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直接影响到普通老百姓的日常消费和切身利益。房地产不能违背价值规律,房地产价格要保持一个合理的浮动状态,需要政府在宏观层面进行理性把握。对于近段时间全国房地产处于低迷期,全国不少城市都出现了政府出台新政“救市”的情况。许坦言:“对此,我们也进行了非常理性的思考,”他说,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个性,会出台不同的政策,“但是现在深圳楼市还没有到政府要‘救市’的必要,深圳仍将坚持依法规范地引导房地产健康发展。”
在我眼中,之所以有人处心积虑将国家统计数据解读为房价加速下跌的信号,其为房商张目为房价喝挺的“醉翁之意”昭然,无非是想重拾少数地区已被舆论诟病和实践否定的将房地产当成“支柱产业”的旧旗。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要稳定房地产市场以保证金融体系稳定,并将稳定住宅消费作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内容。
据此有专家认为,“从住宅市场总体来看,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波及国内实体经济,宏观经济政策快速反向操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达到保增长扩内需的目的,在此背景下,再提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提升房地产在扩大内需中的积极作用,这必然使明年的房地产业宏观背景进一步宽松。”我要提醒的是,在中国房市经过数轮调控已经取得来之非易初步成效,房价正向居民承受能力理性回归的微妙关口,应当警觉有“歪嘴和尚”级的专家借统计数字自说自话将“好经念歪”,进而导致房市调控功亏一篑甚至前功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