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省委召开常委会研究通过了《云南省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省委书记白恩培主持会议。
常委会认为,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选拔了一大批优秀领导干部,为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是中央和省委的一贯要求,是广大干部的迫切愿望,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常委会通过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整治工作的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组织实施三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科学准确地选用干部,尤其要高度重视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和涉及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考察识别干部。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真正选拔使用那些政治素质好、创新意识强、能打开工作局面、政绩突出、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以权谋私、为己干事、群众威信不高和信不过的人,不用那些不负责任、拉私人关系、投机钻营的人,不用那些不讲原则、不分是非的“老好人”,不用那些不干实事、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并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使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整治措施:一是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学习教育、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关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等方面,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提出要求;二是从完善党内监督、强化群众监督和注重舆论监督三个方面,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三是从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调查,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跑风漏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及各种非组织活动行为等方面,严明用人纪律;四是从加强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进一步完善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加强从源头上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
常委会认为,《实施意见》对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用人行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严明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处理规定以及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10多项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意见》还对我省近年来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的严把推荐提名、干部考察、讨论决定等重点关口,落实领导干部职位任期制、探索改进地方党政正职选拔任用方式、完善公开竞争选拔干部等制度创新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并针对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遏制和预防的一系列措施。(记者 谭晶纯 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