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老板马某来京,想反映当地领导的问题。他经人介绍在钓鱼台国宾馆约见了包括“中纪委六室老杨”在内的3名男子。马某为求他们给自己“出头”,搭进了百万余元的“办事费”。13日上午,东城法院认定“老杨”等3名男子分工配合进行诈骗,判处3人有期徒刑各12年,各处罚金1.2万元。(12月14日《京华时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骗子的诈骗行为实在可恨,3人被判刑是罪有应得;但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是当今社会还存在着骗子诈骗的肥沃土壤。
其一,煤老板进京告个状就轻易一掷百万,这是多少国人连做梦也不敢想的事,这足以表明山西煤老板的钱多而且来的容易。众所周知,近年来有关山西煤老板斗阔比富的“消息”频频出现在各媒体的显著位置,“山西煤老板们的蹦极生活”、“山西煤商竞购天价豪宅”“团购名车”等等诸如此类的“诱人”新闻广为流传,因为他们的资产一般都过亿元。究其煤老板一夜暴富的原因,除了国家放开煤炭价格,实行价格双轨和煤炭资源日趋紧张外,国家资源无偿使用也是重要原因。但谁都知道,煤老板致富的资源是国家的即全民的,可由于目前我国缺乏更完善的资源税等,如对环境破坏、污染等均未征税费,因而挖煤利润特别高。只有立足于市场化的基础进行科学的体制设计,才能使采矿业进入规范有序的竞争格局。
其二,要办事就要托关系行贿已经成为共知的潜规则,权钱交易是干部腐败的主要手段。正如高检负责人所说:“近年来查办案件的实践表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背后往往隐藏着索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渎职失职掩盖权钱交易,权钱交易助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二者相伴而生。”这说明我们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反腐败斗争,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其三,其实,“托人找关系”是多少年都存在的现象,只是过去人们对此总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道德敬畏,有一种起码的道德耻感。可现在“托人花钱找关系”象杂志公布发表论文要版面费的价格一样,使潜规则的窗户纸正在被撕破变成明规则,让我们的社会很大程度对关系寻租失去底线耻感,这就令人可怕了。所以,重构社会价值伦理和道德伦理,用法治规范权力运作,使“托人花钱找关系”失去存在的土壤就显得十分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