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16日发布的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前11个月,江苏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来自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增长最快,全省人均1816元,同比增长31.1%,增幅较去年同期增加8.7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前11个月,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25元,同比增长13.8%。经营性收入已占可支配收入的10.5%,所占比例较去年同期提升0.3个百分点。据分析,居民经营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和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主人数增加有关。数据表明,今年前三季度,我省个体和私营企业主占就业人员的比重为12%,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