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控烟协会15日在京发布《烟草税和其在中国的潜在影响》:每包卷烟增加1元,吸烟者人数将减少1370万,政府税收将增加649亿元。由是建议,中国政府可以考虑将目前的0.06元/包的消费税提高到1.00元/包,并逐渐到4元/包(12月16日人民网)。
我国有3.5亿吸烟者,每年有100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控烟的紧迫形势已无需赘述。尽管“吸烟有害健康”众所周知,控烟势在必行也成为共识,却因为利益关系而难以付诸行动。
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吸烟一旦形成习惯很难戒掉,烟草是烟民难以抛弃的“刚性需求”,价格再涨有消费能力的人照买,而穷人只能买更次的香烟,对健康危害更大。
实际上,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寓禁于征”的思路就已付诸实践,但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承认,从实践情况来看,通过消费税来减少烟草消费人群的效果并不明显。
况且,控烟不能简单地等于控制烟民。烟草绝不只是烟民的一种习惯和喜好,还已形成巨大的利益链条。2007年,我国烟草行业税收已达3880亿元,占当年全国财政总收入的8%。在具体分配上,烟草的消费税100%归于中央,25%的增值税归于地方政府。而且,位于烟草从种植、生产、销售到消费整个链条之上的各级利益主体均分食了一杯羹。捆绑了太多利益群体的烟草战车,光靠给烟民带上笼头怎能减速勒住呢?
总之,用“经济杠杆”加上构建“法律支点”控烟,必须给烟草行业的整个利益链条戴上笼头,如果仅仅控制烟民这个链条末端,“控烟”基本上等于空谈。 (杨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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