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这30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适应不同历史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方位、渐进式展开的。改革的内涵十分丰富,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集中进行的历次机构改革,又包括财政、金融、投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和领域的单项改革;既包括职能和机构的调整,又包括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既包括行政机构改革,又包括事业单位改革;既包括政府内部的体制改革,又包括政府与党委、人大、政协、司法、群团等方面的协同配套改革。
其中,从1982年到2008年,先后集中进行了六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1982年机构改革,适应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的需要,着力改变机构臃肿、层次繁多、人浮于事等状况,明确行政、事业、企业的界限,精干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1988年机构改革,首次提出转变职能这个关键,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设专业机构,减少专业部门对企业的干预,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1993年机构改革,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改革计划、投资、财政、金融管理体制,撤并了一些专业经济部门和职能交叉的机构,将一部分专业经济部门转化为经济或服务实体,将综合经济部门的工作重点转到宏观调控上来。1998年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在转变职能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实行政府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以及直接管理企业的脱钩,同时大幅度裁并国务院组成部门,精简人员编制。2003年机构改革,着重对国有资产管理、宏观调控、金融监管、流通管理、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体制进行了调整。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深刻把握国际国内大势和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与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党的十七大要求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作出重大部署。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份系统阐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央全会文件,是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
根据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部署,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发,统筹兼顾,在一些关键领域迈出重要步伐。改革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二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这次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已取消、下放、转移了国务院部门的60多项职能。同时,按照把政府该管的事切实管好的要求,加强了宏观调控、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以及住房、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这次改革还着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已集中解决了宏观调控、环境资源、涉外经贸、市场监管、文化卫生等领域70多项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这次改革还着力强化部门责任,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已明确了各部门的200多项责任,力求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
国务院机构改革完成阶段性任务后,中央又通过《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提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调整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等。中央要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经过30年持续不懈的努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实现总体小康,与我们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自身建设,不断优化执政资源配置是分不开的。从政府建设角度看,改革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管理理念发生重大变化。与改革开放以前相比,政府的角色定位和基本理念适应时代潮流取得显著进步。一是确立了责任政府的理念。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责任逐步得到明确和强化,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二是确立了服务政府的理念。各级政府及部门逐步实现了从“管字当头”到“服务至上”的转变,能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成为衡量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三是确立了法治政府的理念。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尊重与维护法律权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意识逐步形成。
(二)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经过改革,政府职能逐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逐步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一是政府、市场、企业三者的关系逐渐理顺。政企分开基本实现,企业成为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模式逐步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以间接手段为主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完善。二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矛盾疏导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逐步建立;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迈出重要步伐。三是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事务中的作用逐步增强。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各类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初步实现了由单纯依靠政府管理向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的转型。
(三)政府组织机构得到调整优化。经过改革,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计划为龙头、综合部门管理专业部门、专业部门直接管企业的机构框架彻底改变。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宏观调控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为主的机构框架初步建立。特别是十六大以来,适应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需要,着重调整和加强了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能源规划、资源环境、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趋于合理,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得到更好发挥。不同层级政府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逐步得以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在职能配置上“上下一般粗”的状况得到改善。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进一步清晰,一些重要领域的部门职责交叉事项逐步划清,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逐步建立。特别是行政执法职责体系逐步理顺,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等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五)政府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政府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不断创新,制度化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效能明显提高。一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建立。二是政务公开不断推进,机制日趋健全,范围不断扩大,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应急体系。四是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不断加强,包括外部监督、层级监督和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行政监督体系初步形成,行政问责制在重大事故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公务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和干部制度改革日益深化,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目标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