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被控贪污洗钱的陈水扁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无保释放,经台湾特侦组抗告成功,台北地院订于18日下午2时30分开庭重审。陈水扁是否再度被押入台北看守所,将视特侦组与陈水扁在法庭的攻防情形,以及合议庭最后裁定。
特侦组派出检察官越方如、李海龙、林嚞慧、周士榆应战,因法庭座安排,台北地检署派出主任检察官李嘉明、检察官许钰茹偕同论告,共6名检察官舌战陈水扁及其律师团成员郑文龙、郑胜助。
陈水扁被提起公诉“求处最严厉之刑”但无保释放,引发高度关注,特侦组一度犹豫“尊重法院、不抗告”,之后决定抗告,抗告书17日转递台湾高等法院,高院昨晚撤销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裁。
台湾高院撤销释放陈水扁的理由指出,羁押目的在防止被告逃亡与湮灭、伪变造证,意即保全被告到场之外,尚有免于因证据的隐灭致真实发见产生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