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消费者协会、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工商局12月15日联合发文,正式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制度。
对接制度建立后,消费者协会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时,将邀请人民法院派员参与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时,也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委托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或邀其协助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在确认其效力后,将出具民事调解书。(肖谐 蔡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