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电(记者李菲)民政部副部长姜力19日在首届“中国社会组织论坛(2008)”上表示,我国社会组织的规模、种类、数量迅速增长。截至2007年底,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38.69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1.16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39万个,基金会1340个。目前,仍以每年10%-15%的速度在发展。
姜力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中央的重视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社会组织事业逐步发展壮大,实力不断增强,作用影响日益显现,已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生力军,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社会组织建设制度环境逐渐完善。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三个条例、若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架构的登记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以《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民办教育事业促进法》等一批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为框架的社会组织配套政策不断健全完善。
――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初步健全和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社会组织依法监管不断改进,年度检查、财务审计、信息公开和社会评估等规范措施稳步推进,行政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的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社会组织整体影响力日益增强。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度,我国近40万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各类就业人员456.9万,固定资产总规模约682亿元,总收入约1343.6亿元,总支出约900.2亿元,社会组织增加值为307.6亿元。
此外,社会组织的服务社会能力也不断增强,在抗击“非典”、汶川抗震救灾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各类社会组织各显所长,提供志愿服务,开展社会工作,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