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国际油价每桶暴跌9%,至36.22美元。像约好一样,当日,中国国内的成品油价在千呼万唤中下调。
12月8日晚,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将汽、柴油出厂价格每吨降低900元和1100元,折合每升全国93号汽油和0号柴油分别平均降低0.91元和1.08元左右。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已含提高燃油税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实施燃油税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水平不再提高。
更具深意的是,发改委同时公布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新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价格调整还会综合考虑国内因素。
“这意味着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和燃油税已开始实施,但根据目前的国际油价走势,到2009年正式推出燃油税方案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可能还会有一次小幅度下调。”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凤英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
陈凤英预测:“预计政府在明年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新机制,进一步与国际市场接轨,更加市场化,更加灵活地反映国际油价,体现我国发展战略。”
中国特色国际接轨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在出台调价方案时,同时出台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
《通知》称,国务院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流动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成品油价格调整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
陈凤英表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与国际油价间接接轨,意味着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迈出了可贵一步,但考虑到国内企业开发成本和国际油价的不正常波动会带来风险,此轮调价没有与国际油价完全接轨,也是符合目前中国国情的。
“间接接轨不代表保守,不可能有一种完全反映国际油价的价格机制,因为国际油价本身是没有一个合理的价格机制的,当它的上下波动出现剧烈震荡时,如果一个国家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全与之接轨,必然会给这个国家的经济带来震荡。”陈凤英说。
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也认为,成品油定价机制在与国际间接接轨的同时,考虑到中国本国国情是合理的,因为成品油价如果过高,不利于经济发展,而如果过低,不利于节能减排。
“如果完全参照国际油价,成品油价下调幅度应超过每升2元,但此次只下调1元左右,主要因为国内石油消费很大一部分还是依靠国内生产,但国内企业的原油开采成本在每桶40美元以上,综合其它因素,将成品油价格下调1元左右也是合理的。”韩晓平说。
天赐出台良机
12月18日,国际油价再度暴跌逾9%,纽约商品交易所1月份交货的轻质原油期货价格收于每桶36.22美元。
“国际油价创下了2004年6月以来最低水平,欧佩克的减产决定也未能安抚投资者对需求萎缩的担忧,按照这种回调幅度,油价继续下行,最低点可能会跌破美林所预测的每桶25美元。”
陈凤英指出,在国际油价飙涨的时期,预计有81%的成分是投资资本在撑高油价,但现在这些泡沫已经基本破灭。陈凤英说,即使世界经济到2009年开始复苏,2010年还要继续回调。因为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我们无法准确预测油价,但是价格周期是不会变化的,2009年上半年,国际油价必然会走到价格周期的最低点,最早到下半年才能回调。“从价格周期来看,2009年国际油价将是持续低迷的,最低点可能会跌破每桶25美元,平均水平则会在每桶64美元以下。”
但陈凤英认为,此时,却正是政府来调整已经严重扭曲的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最好时机。
“不管是成品油定价机制还是费改税,政府已经开始理顺严重扭曲的、长期依靠政府巨额财政补贴的价格机制。”
韩晓平也认为,新出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选择国际油价跌破每桶40美元这个时机,赶在燃油税出台之前先将国内油价理顺,既间接接轨了国际市场,又强调了中国自身因素,是合理和中性的。
单向限价存疑
12月19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自12月19日零时起调整,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160元和1270元。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在出台调价方案时,同时出台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此次价格下调,已经执行了新的价格方案,也已经与国际接轨了。”中石化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新机制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允许上下浮动8%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此次汽、柴油零售价降幅大于出厂价。”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评价称。
不过,对于国家发改委对成品油零售价由双向限价变成单向限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局局长程秀生提出质疑:“制定最高限价看似有利于消费者,使得成品油价格更加市场化了,但国内成品油市场目前主要由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集团控制,尚未形成买方市场。如果政府部门根据一个时段的国际油价制定最高价格后,任由企业自行调整,当国际油价再往下走时,如果政府部门未跟踪国际市场及时调整最高价格,企业必然不会自行与国际市场接轨。最后难免会出现与目前国内移动电话行业类似的不利于消费者的垄断定价。”
程秀生认为,在国内成品油市场仍然由中石油和中石化垄断卖方市场的背景下,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既然与国际市场间接接轨,在综合中国自身因素制定一个最高限价后,政府还要及时跟踪国际市场的价格变化及时调整最高限价,而不能将此交由企业自行接轨。
“否则,如果国际油价再度下滑,相关企业必然仍执行最高限价,而不会随国际油价同步下调。”程秀生说。
民营油企受益
在此次成品油定价改革中,对于民营企业一直呼吁的批零倒挂问题,政策也专门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中,第二条特别强调,供专项用户和民营批发企业用汽、柴油实行最高供应价格。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以前批发给专项用户和民营企业也是有价差的,约为5%左右。但是,当成品油供应紧张的时候,公司只能优先保证旗下自营加油站的供应,以保证零售市场。”一石油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东北一民营油企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在油源比较紧张的时候,很难从两大石油公司拿到油,很多时候费尽力气拿到的也是高价油,此次政府对批发价实行了最高限价,至少从政策层面限制了批零倒挂现象的发生。
但该负责人同时认为,因为政策上还是没有给民营企业锁定油源,一旦出现成品油供应紧张,民营批发企业还是拿不到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