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殴打、驱赶等身体暴力,到侮辱、冷落、语言伤害等“精神暴力”,近年来,新型家庭暴力形态频频出现,家暴引发的犯罪案件有所上升。最近,全国妇联表示将在明年3月份两会期间力挺反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记者近日采访也发现,为反“家暴”专门立法迫在眉睫。
精神暴力成家庭暴力新趋势
50多岁的张明(化名)下岗多年。6年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丈夫突然提出离婚,被拒绝后干脆住到办公室,一住5年,对家里不闻不问。名存实亡的婚姻让张明倍受煎熬,最终无奈离婚。
“不打、不骂,就是不搭理你,这种精神上的暴力对女性的伤害有时候比身体伤害更为严重。”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的周凤吉说。断绝联系,切断经济来源,在性方面故意冷淡,语言侮辱,这种“冷暴力”近年来在家庭暴力投诉案件中的比重正逐步上升。
与此同时,身体暴力的投诉也没有减少。今年截至目前,仅省妇联妇女投诉中心接到的“家暴”上访就有40例,这一数字追平了去年全年的纪录;更多的案例,来自基层妇联或是街道社区。
诱发家庭暴力的原因更趋复杂。省妇联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指出,婚外情造成感情破裂,为了离婚采用暴力相逼的案例居高不下。生活工作压力大,丈夫回到家里因为得不到妻子的理解宽容,导致言语不合甚至暴力相向。独生子女结婚后,双方父母对小家庭介入过多而造成的暴力事件也不在少数。
为反“家暴”专门立法迫在眉睫
为什么施暴的手这么容易举起?周凤吉表示,反“家暴”,最大的困难在于缺少法律手段。
记者了解到,为了遏制家庭暴力,各级政府部门和妇联都做出了相当的努力。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中,都增加了反对家庭暴力的内容。
然而,真正面对投诉时,工作人员仍然感到束手无策。“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关于家庭暴力的规定比较笼统,对于一些冷暴力造成的精神伤害,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周凤吉说,只有达到轻伤害以上程度时,公安部门才能介入给予拘留或以上处罚。“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只能进行劝导、教育,或给予心理疏导。”
由于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不少受害女性只能选择忍受、躲避,严重的则以暴抗暴,酿成惨案,最终还会引发治安和未成年人教育等一系列问题。
“为反家庭暴力专门立法有必要、有基础。”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姜巧玲说。目前,全国半数以上省区市都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前不久,全国妇联与公安部、司法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并把家庭暴力从治安类中独立出来单独分类,就是一大突破。
呼唤公众观念转型: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有了法律的制约,是否就能从根本上制止家庭暴力?对此,姜巧玲并不乐观。她说,立法为相关部门处理家庭暴力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会对施暴者起到威慑作用。但要真正做到源头控制,还需要社会公众改变观念。
长久以来,家庭暴力都被简单地定义为家务事,有些地区更是把打老婆看作天经地义。这种高容忍度,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施暴者。姜巧玲说:“在国外,邻居发现家庭暴力后,会毫不犹豫地打电话报警。只有整个社会都对反家庭暴力有认同感,并在人们心中形成自觉的法律意识,才能在源头上遏制家庭暴力。”
成熟的配套体系也必不可少,比如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和庇护的场所,为经济不独立的女性提供免费伤情鉴定,等等。目前,省妇联先后建立了妇女法律帮助中心,提供受害妇女投诉、救助、伤情鉴定、心理疏导等服务,并开设了覆盖全省的12338维权公益热线。
姜巧玲表示,省妇联正与民政部门协调,把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列入救助对象,为他们提供临时庇护场所,防止因无处可去而受到更进一步的伤害。(朱笑茜 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