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就在几天前,广州日报还报道了中石化广东公司接受采访时重申中石化坚挺油价的立场。
30年来,类似这样的垄断与反垄断的博弈在不断地进行。垄断一词,我们在有了市场经济之后,有了更多地切身感触。它源于孟子“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市场竞争就此展开。但同时,地方政府地区封锁构成“块块的”垄断,各个部门之间人为分割构成“条条的”垄断,另外还有行业协会牵头固定价格或联合抵制,公用事业利用其垄断地位排斥、强制竞争,跨国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掠夺性定价或歧视性待遇,如此种种……垄断行业产品价格过高、服务差、员工收入过高等,被社会广泛诟病,甚至爆出某烟草公司中层干部年收入30万元、电力行业抄表工年薪10万等新闻。
与此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已开始积极探索制定竞争性立法,以规范市场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继出台,垄断产业规制改革也随之开启并不断深入。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产业改革”基本思路的指引下,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等垄断产业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目前,“一票难求”、“大停电”等现象已得到很大的改善,长期困扰这些产业的投资激励问题也得到了较好地解决,垄断产业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不能不提的是,市场经济高速生长30年后,今年8月,号称经济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横空出世。《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的正版“丛林法则”,背负着维护中国经济理性发展的重担,它囊括了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反行政垄断四大支柱制度,与竞争相关的方方面面内容都有涉及,大大填补了中国市场经济法律的空缺,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当说,《反垄断法》试水,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配套法规更加成熟,意味着中国经济进一步开放,意味着反垄断博弈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笔者相信,反垄断的未来是市场化程度更高,市场更加完善,由垄断造成的弊端将大大减少,由垄断造成的贫富差距也会大大缩小。
当然,不可否认,现阶段,垄断行业有效竞争尚不完善,监管体制没有理顺,双重价格扭曲,监管程序仍不规范,国有资产“一家独大”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今后在继续引入竞争,进一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深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促进合理监管程序的形成等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规制垄断行为,对垄断行业的高福利、高成本和高价格说不,这注定是个比较艰难的过程。
这是一个变革与重构交织的时代,这是一条玫瑰与荆棘并存的道路。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反垄断,正伴着玫瑰与荆棘,踏上改革的新征程。(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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