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2月24日电(记者程士华)安徽省商务厅原副厅长蔡文龙案24日一审宣判。蔡文龙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被告人蔡文龙被捕前系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正厅级),曾任安徽省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徽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蔡文龙是徽商集团腐败窝案的核心人物。
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蔡文龙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款人民币1400余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250余万元、美元3万多元、英镑2万多元、港币2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75万元的翡翠挂件一枚;挪用公款共计1700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在经营管理国有财产中,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投巨资炒作股票和期货且由个人掌控,造成3亿多元的巨额亏损,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蔡文龙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鉴于蔡文龙如实交待其贪污、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的罪行,协助有关机关追回部分赃款,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决蔡文龙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了解,蔡文龙是徽商集团腐败窝案的核心人物。蔡文龙案一审宣判前,徽商集团原副总经理兼安徽商之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何达海、徽商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兼徽商集团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项宣桥、徽商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曹大全、徽商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兼安徽商之都红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心、徽商集团原总经理助理兼徽商集团创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毕勇华等徽商集团高管已被查处判刑。